大运流年排列法

发布日期: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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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和运的科学观

    构成四柱命学的最大要件,只有两样,一是“先天命格”一是“后天运程”所谓先天命格即指四柱八字的命造结构而言,所谓后天运程即指大运流年的吉凶祸福而言,一般人常将先天命格与后天运程两者合称为“命运”。四柱八字()就好比是车子,有各种厂牌与各种型式的车,有高级车与平价车,有性能好的车与性能差的车……等等分别;大运流年()好比是道路,有各种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及平坦或崎岖的道路,也有高速路、省公路,柏油路、山路、马路……等等分别。好的命行好的运,就如同性能优良的高级车,驰骋于平坦的高速路上,不但乘坐起来倍觉平稳安全、舒适畅快,更能够提前到达目的地;坏的命行坏的运,则好比性能不佳的中古车,行驶于崎岖不平的泥泞路上,当然是颠簸不顺,毛病百出,甚至有抛锚的可能。至于好命行坏运及坏命行好运,也如同好车行坏路、坏车行好路一样,不能十全十美,百般惬意,然亦不会立即发生重大毛病。由此可知,命和运实在可说是一体之两面,二者之间具有共行并进、祸福与系,及互相牵动之微妙关系。

    然则,人又为何会有命运,穷通之现象呢?以前我是在《命理点睛》一书中说过,这大概和天体运转的周期与及各星球间的引力、磁场、能量有关;也就是说,人之有命运,乃因人在出生当时及出生之后,受到太阳、地球、月亮或宇宙中某些未知力场与能量所牵引的缘故。近代物理学者郭德渊说:“月亮、地球和太阳自转、公转都具有一定周期,古人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人在地球表面上,必然接受此自然界安排的各种物理变化,包括日夜变化,一年四季变化,以及地球电磁场逐时变化、逐日变化、逐月变化、逐年变化的作用”。又说:“德国人奥柏斯(西元一八二六年)对宇宙提出四项假说:(1)宇宙是无限膨胀(2)宇宙内恒星均匀分布(3)对时间而言,是均匀分布 (4)所有物理定律皆适用于此无限空间……。地球磁场受到银河系以及银河系外诸星之作用,以及本身内部地电流产生内磁场,因自转公转而引起时变化、日变化、月变化,年变化、逐时逐日逐月逐年有所不同。太阳及地球空间运动是一种周期性运动,不论是自转或公转,都可用易学阴阳五行来说明”。由此可见,郭氏也认为人类之活动须受星体间的电磁变化周期所牵引,而运用中国阴阳五行生克制化之原理可以解释这些玄奇现象。

    古代智者长期观察天象,发现了星体间的运转具有一定之周期;然后又观察地象,发现了地球上事物之变化也具有某种周期,最后再观察生命之生存发展现象,同样的,还是具有某种周期,所以便发明干支符号设法将这些周期互相连贯起来,后代贤哲根据这些干支,遂逐渐建立起预测“人象”的推命体系,因是之故,所谓命理学,实在也可算是一门研究天地间事物周期对人命所可能造成何种影响的科学与哲学。

    我们现在所探讨的八字学,则是以太阳与地球两者间之周期为主要依据的命理学;由于太阳的活动力直接影响地球,因此遂使地球本身之命运大部分操纵于太阳,当太阳一旦发生任何变化时,必然对地球造成各种层面之影响,其中较为显著的,当然是电场、磁场、引力及热能的改变了。太阳的体积甚为庞大,其比例大约为地球的一百万倍,又具有生命动力,是以它的活动无时无刻莫不均在变化之中;所幸,太阳尚须接受银河系的牵引规范,使其活动依循着特定周期进行,不致发生重大之失常现象。试想,一个如此庞大的活星体,控制着一颗比它小百万倍的星星(地球),倘其活动一旦失常,则只要太阳的能量突然增减一些,都将使全体人类的命运面临残酷的考验。    

    根据物理学家的研究结果,地球内外的电场、磁场、力场及各种能量因受太阳之影响,随时均在做不同之变化,而这种变化正适足以解释一个人在怀胎或诞生的霎那间,其体内所吸收及承受到的电磁力波频率及各种能量的深浅强弱,可决定此人在他()日后成长过程中之各阶段,承受不同电场、磁场、力场及能量之适应力,而由此产生各不相同的反应结果。前者所谓人在怀胎或初生霎那间接受到的各种波能频率,大概就是一般人所称的“命”,后者所谓人在出生后历经不同时空能量考验所产生之反应结果,大概就是一般人所称的“运”。由此观之,命运这个东西,确与物理科学现象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倒并非如某些人认为的尽属迷信无稽之论了。

    人之于世,其一生活动的历程与际遇,除了各种地理空间环境外,实在尚受大运、流年、流月、流日、流时等各阶段时间中的电磁力场及波能之推进或牵制,这种推进与牵制的无形力量,就命理学的角度而言,它决定了人命一生之际遇、成就与吉凶、穷通。大凡一个人在安逸富足中并不会去深思有关命运的问题,尤其是在年轻之时,血气方刚,冲劲十足,对自己未来的前程,充满着希望、信心与勇气,当然对命运之说会嗤之以鼻了。年纪大些的人,所经的风霜历练较多,往往也较能深刻体会人生之意义及接受造化运转之事实。当一个人年岁既长,时常会在不经意中回首前尘,而蓦然警觉竟已走过如此漫长的一段人生旅途,可是到底是如何走过的呢?为何又会如此这般的走法呢?这条人生之路千真万确为自己亲身所走,然而却又似乎并非完全依自己意愿而走,似乎冥冥中有某种力量牵引着自己朝如此方式走来。这就是命运,一种令人类最为困惑不解的宇宙神秘力量。

    古代的先贤圣哲,大都对命运有极为深刻之感受,亦常因对命运之困惑不解而伤怀慨叹。譬如我国的圣人孔子,一生颠沛流离,怀才不遇,宜至年迈始惋惜未能及早研究命运之学,所以他说了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假我以数年,我于易(占卜命运之书)则彬彬矣”!我国大贤老子也曾说:“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虽然(宽宏无私)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又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东汉著名思想家王充亦说:“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自王公逮()庶人,圣贤及()下愚,凡有首目之类、含血之属,莫不有命。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虽贫贱之,犹逢顽善矣”!唐代才子王勃在其名著滕王阁序中也说:“嗟呼!时运不齐,命途乡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所赖君子安贫,达人知命”。宋朝名臣柳宗元也说:“盈虚倚伏(祸福盛衰),去来之不可常”。历代先贤圣哲对命运起伏无常、捉摸不定之现象,因感怀而发抒于文者,实在不胜枚举。我们在前数章中,都是仅止于讨论先天命造的基本结构,下节则开始为大家介绍大运与流年的排列方法。

第二节  大运的排列法

    一、命格与大运之关系——前已述及,命(四柱八字)是属先天的,运(大运流年)则是属后天的。大体说来,“命”好比是固体,其形态与內涵铰为固定不变;“运”则好比是气体或液体,其形态与内涵随时均在变动。我们若再将“命”比喻成船只或飞机(固体),将“运”比喻成海洋或天空(液体及气体),那么,当船只一旦航行于海上,或飞机航行于空中时,这时液体、气体必作用于固体,而使船只、飞机之航程产生上下起伏或左右摇摆之曲线,同理,“命”和“运”两者之间也是有如上所喻之类似现象。

    《三命通会》说:“运者,人生之传舍(旅社),先以三元(天干、地支、人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配合,以定根基(此处谓命格),然后考核运气,协而从之;以定平生之吉凶也。根基如木,运气如春;春无木而不著,木无春而不荣。赋以根基浅薄者,如蒿莱(杂草)之微,春风潜发,亦能敷茂,岂能久耶?根基厚壮者,如松柏之实,不为岁寒所变,此所谓先论根基,后论运气者欤”!这就是说,推论命运首先需详细审度四柱格局及干支阴阳五行相互间配合的情形,而后定出日主的衰旺强弱和仇用喜忌,以明根基的深浅轻重及命格的清浊高低;再其次需就命格之所喜、所忌,观察各阶段的大运流年对命格全局所产生的影响,来判断命运吉凶。命格根基浅薄或低浊者,如能在运程中得时乘势,也会有成功发达的机会;命格根基深厚或高贵者,如不幸逢到运程失时失势,亦可能颠沛困顿,刑耗丛生。

    二、大运的排列及大运年龄之计算——先贤万育吾说:“夫大运司十年之休咎,小运掌一岁之灾祥”。近贤吴俊民亦云:“大运司十年之休咎,流年管一岁之穷通”。是读大运中之任何一组记运干支,均可决定人生十年间的祸福,流年中之任何一栏记岁干支,可以决定人生一年间的吉凶。然而,前者所言的这个决定人生十年祸福的记运干支,究应如何求取和排列呢?

    历来的命理学者都一致认为:记运干支需以司掌节气变化之月柱为基准,凡阳年干出生之男命或阴年干出生之女命,均自原命中之月柱干支按序顺排而下,每组干支掌管十年气运;凡阳年干出生之女命或阴年干出生之男命,均自原命中之月柱子支按序逆排而上,每组干支亦掌管十年气运。

    《三命通会》说:“大运一辰(一组干支)应十岁,折除以三日为一年者何也?盖一月之终,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终,昼夜周而有十二时;总十年之运气,凡三日,有三十六时,乃见三百六十日为一岁之数。在一月之中,有三百六十时,折除节气,算计三千六百日,为一辰之十岁也。人生以一百二十岁为周天,论折除之法,必用生者实历过日时,数其节气之数。阳男阴女,大运以生日后未来节气日时为数,顺而行之;阴男阳女,大运以生日前过去节气曰时为数,逆而行之”。

    《命理探原》说:“凡推大运始行之岁数,俱从所生之日时起,阳年生男、阴年生女则顺行数至未来节日时;阴年生男、阳年生女则逆行数至已往节日时。皆遇节而止,得足数三日为一岁,三十日为十岁;余一日,作多一百二十天算,少一日,作欠一百二十天算;余一时,作多十天算,少一时,作欠十天算。……其起大运之干枝(干支),当以所主之月干枝为主,顺行者以次顺布,逆行者以次逆排;上干下枝,共为一运,管十年吉凶,书云:“一运管十年,荣枯有准;五行配四柱,休戚相连”。

综上所述可知,四柱中的“月柱”该组干支,它所包括的一节一气(约合三十天),本身即统摄十年的大运,因此,若以出生当天之日时为准而言,则它必将生月分隔为二段,一段是从生月之立节点始至出生日时止,另一段是从出生日时始至生月终点(即次月立节点)止,两段相合即成完整之一月。因出生该月含十年运程,所以也可以说“一月管十岁之休咎”。我们据此原则加以折算——一月有三十天,故以三十天除十(),得数为三,则知“生月中,每三天管一岁之休咎”;再据此续于折算——一年有十二个月,故以十二除三,得数为四,则知“生月中,每一天管四个月之休咎”;据此再予折算——四个月计有一百二十日,每日有十二时辰,故以一百二十除十二,得数为十,则知“生月中,每一时辰管十天之休咎”。

     由于每个人的生日大多介于生月立节点与次月立节点(即生月终点)之间,只有少数人是恰生于立节该天或其前后三日内,所以,每个人的大运岁数并非千篇一律均自一岁起运。那么,我们又要如何精确地计算出大运之岁数呢?它的方法就是:凡属阳年出生之男命或阴年出生之女命,须自其出生日时顺算至本月终点(即次月立节点)止,详细累计其日时实数。,再以此实数依前法折除,便可得出正确之大运年龄。凡属阴年出生之男命或阳年出生之女命,须自其出生日时逆算至生月立节点(即生月之起点)止,详计其日时实数,再以此实数依前法折除,便可得出正确之大运年龄。兹为使大家易于明了起见,特举数例详为说明于后。

例一——某男命生于民国二十五年农历六月十一日辰时,其八字、大运及上运年龄应为:

丙子           5丙申    35已亥

乙末          15丁酉    45庚子

日主辛亥          25戊戌    55辛丑

壬辰         

(1)此造属阳年男命,依法应自六月十一日辰时(出生日时)顺算至六月二十二日丑时立秋节(生月终点)止,实计足十日又九个时辰。

(2)按三天折合一岁,一日折合四月,一时折合十天,据此折算前数(十日又九时辰),得出三足年另七个月,故此造应在出生后足三年又七个月始交上大运。

(3)又本造乃出生于民国二十五年之小暑后二十一日,以此年、月、日加上前计之三足年另七个月,故而得知本造当在民国二十九年庚辰年立春后二十一日正式交上大运。

(4)我国民间习惯以虚岁计龄,即以出生该年算一岁,次年算两岁……,故如依虚岁计算,此造在民国二十九年交运,应属五岁上运。

(5)因为每组记运干支管十年,这是固定不变的,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此造每逢庚年的立春后二十一日交脱大运。

(6)此造因属阳年男命,所以其大运干支须自月柱乙丑顺排而下,第一柱大运为丙申,第二柱为丁酉,第三柱为戊戌,第四柱为己亥,依此类推。

(7)有些人常将大运干支上下分开,以天干、地支各管五年,这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四柱推命学的主要凭借即为天地人三才合一之理论,天干、地支、人元三者缺一不成命运,所以特于此修正之;我们以后为人推算命运,一定要干支合论,千万不可随便将天干地支截然分开。

 例二——某女命生于民国十六年农历九月十四日午时,其八字、大运及上运年龄应为:

丁卯           1庚戌   31癸丑

己酉          11辛亥   41甲寅

丙子          21壬子    51乙卯

甲午          

 (1)此造恰出生于寒露节该日,查民国十六年的寒露交于农历九月十四日申时,然本造乃生于当日午时,相差二时辰,故尚未交人戌月之节令,仍应届酉月(八月)所辖。

(2)此造属阴年女命,依法须自九月十四日上午(出生日时)顺算至九月十四日申时寒露节(生月终点)止,实计仅两个时辰。

(3)按一个时辰折合十天,则前计之两个时辰折算共得二十足天,故此造应在出生后二十足天即交上大运。

(4)又此造乃出生于民国十六年之白露后三十日,以此年、月、日加上前计之二十足天,故而得知本造当在同年(丁卯年)寒露后十九日正式交上大运,若以虚岁计算,仍属一岁上运。

(5)我们也可如此说:此造每逢丁年的寒露后十九日交脱大运。

(6)阴年女命,其大运干支应自月柱己酉顺排而下,按序第一柱大运为庚戌,第二柱为辛亥,第三柱为壬子,第四柱为癸丑,依此类推。

例三某男命生于民国三十三年农历十二月初八日亥时,其八字、大运及上进年龄应为:

  乙酉       7丙子   37丁酉

丁丑      17乙亥   47壬申

日主庚寅      27甲戌   57辛未

丁亥     

(1)查民国三十三年(甲申年)农历十一月初八日辰时交入冬至,而本造出生于十二月初八日,已过冬至点,故应更换年柱为“乙酉”。

(2)此造属阴年男命,依法须据十二月初八日亥时(出生日时)逆算至出生当月之起始点,即十一月廿三日早子时小寒节止,实计足十五日另十一个时辰。

(3)按三天折合一岁,一日折合四月,一时折合十天,据此折算前计之十五日另十一时辰,得五足年又三足月零二十天,故此造应在出生后五足年又三足月零二十天始交上大运。

(4)又此造乃出生于民国三十三年之小寒后十五日,以上年、月、日加上前计之五足年又三足月零二十天,故而得知本造当在民国三十九庚寅年立夏后五日正式交上大运;如以虚岁计算,则属七岁上运。

(5)我们也可如此说:此造每逢庚年的立夏后五日交脱大运。

(6)阴年男命,其大运干支应自月柱丁丑逆排而上,按序第一柱大运为丙子,第二柱为乙亥,第三柱为甲戌,第四柱为癸酉,依此类推。

 例四——某女命生于民国四十七年农历二月十七日未时,其八字、大运及上运年龄应为:

戊戌          11甲寅     41辛亥

乙卯          21癸丑     51庚戌

日主壬子          31壬子     6l已酉

丁未      

 (1)此造属阳年女命,依法应自二月十七日未时(出生日时)逆算至出生当月之起始点,即正月十七日巳时惊蛰节止,实计三十足日零两个时辰。    

(2)按三天折算一岁,一日折合四月;一时折合十天,据此折算前计之三十足日零二时辰,得出十足年零二十天,故此造应在出生后十足年零二十天始交上大运。    

(3)又此造乃出生于民国四十七年之惊蛰过后三十日,以此年、月、日加上前计之十足年零二十天,故而得知本造当在民国五十七年戊申年清明后十九天正式交上大运,如以虚岁算之,则属十一岁上运。

(4)我们也可如此说:此造每逢戊年的清明后十九日交脱大运。

(5)阳年女命,其大运干支应自月柱乙卯逆排而上,按序第一柱大运为甲寅,第二柱为癸丑,第三柱为壬子,第四柱为辛亥,依此类推。

二、起运年龄的数学算法——我们八字学是依据阳历节气之历法为准来计算起运年龄的,所以前面数例中计得之起运岁数及节日,均应以农历节气来表达,而不能以阴历之月日来表达。譬如前举例一中所说:“每逢庚年的立春后二十一日交脱大运”,绝不能误认为是每逢庚年的正月二十一日交脱大运,因为“正月二十一日”乃阴历的日期,它与阳历的节气日期是有相当区别的,如果我们拿阴历的记月记日来表达阳历的节气日期,有时其相差将多至二、三十天,那可就谬之千里了。兹特再以数学的方式,解说起运年龄的计算法(仍以前举之四个命造为例)

例一——男,25611、辰生

(1)按计10足日又9时辰,依法3天折1岁,1日折4月,1时折10天,则——

 (A)l0日÷3=()……余1日所余1日折合为4个月,故等于34个月

 (B)9(时辰)×10=90天 , 90天折合为3个月(90天÷30=3个月)

C)AB相加~34个月+3个月=37个月

2)此造生于民国25年小暑(6)21日,以此年月日加上第 (1)项所计之37个月,即——民国256(小暑)21日十37个月=民国291(立春)21日。

25年  6月小暑后  21

+  3年  7个月       0

=  29年  1个立春后  21

※按日数超过30日及月数超过12个月时,须遁出足月或足年而进一位。

(3)查民国29年庚辰年(可由民国25年的大岁丙子,顺数至民国29年,即可得知该年太岁干支及虚岁数),故知此造每逢庚年的立春后21日交脱大运,其虚岁数属5岁大运。

例二——女,16914、午生

(])实计2时辰,依法1时折10天,则——2(时辰×l0=20

(2)此造生于民国16年白露(8)30日,以此年月日加上第 (1)项所计之20天,则——   

      16年    8月白露    30

    +  0年    0个月      20

=16年   9月寒露后  19

 (3)查民国16(仍在出生当年)为丁卯年,故知此造每逢丁年的寒露后20日交脱大运,且其虚岁应属1岁上运。

例三——男,33128、亥生

(1)实计15足日又11时辰,依法3天折1岁,1日折4月,1时折10天,则——

(A)15÷3=5()   (B)11(时辰)×10=110

 110天折合为3个月又20(110天÷30=3个月……余20)

(C)AB相加=5+3个月+20=53个月20

(2)此造生于民国33年小寒(12)15日,以此年月日加上第(1)项所计之53个月20天,则——

民国3312(小寒)15+53个月20=民国394(立夏)5

    33年    12月小寒后    15

  +  5年    3个月         20

=39年    4月立夏后     5

(3)查民国39年为庚寅年,故知此造每逢庚年的立夏后5日交脱大运,且其虚岁应属7岁上运。    

例四——女,47217未生

(1)实计30足日零2时辰,依法3日折1岁,1日折4月,1时折10天,则——

(A)30日÷3()    

(B)2(时辰) ×l0=20

(C)AB相加=10+20=1020

(2)此造生于民国47年惊蛰(2)后,以此年月日加上第(1)项所计之1020天,则——

民国472(惊蛰)3013+1020=民国573(清明)20

       47年    2月惊蛰后    15

    +  10年    0个月        20

      =57年    3月清明后     5

※按日数超过30日应遁出足月而进一位。

(3)查民国57年为戊申年,故知此造每逢戊年的清明后20日交脱大运,且其虚岁应属11岁上运。

第三节  流年的排列法

    一、流年与大运命局间之关系——流年的涵义就是指“逐年流行更替一组的记岁干支”。流年亦称“太岁”,又称“岁君”,乃是一年时间之主司;譬如民国七十一年太岁为壬戌,民国七十四年太岁为乙丑……等。凡每人出生之该年,一岁称之为“当生太岁”,凡每人出生后所历经的逐个单一流年,一般称之为“游行太岁”;当生太岁也就是四柱八字中的“年柱”,游行太岁也就是每个记岁的流年。

   《三命通会》说:“夫太岁者,乃一岁之主宰,诸神之领袖。其说有二:如四柱中生年,曰当生太岁;如逐年轮转,曰游行太岁。尝生太岁,乃终身之主,……逐年太岁,游行十二宫(十二地支),定一年之祸福,为四时之吉凶。经云:“太岁乃众煞之主,人命未必为凶,如逢战国之乡,必主刑于本命”,盖太岁如吾也,大运如臣也,如君臣和悦,其年则吉,若值弄战,其年则凶”。《渊海子平》说:“太岁乃年中天子,故不可犯,犯之则凶。经云:日犯岁君(日主冲克流年),灾殃必重;五行有救,其年反必招财”。《三命通会》又说:“夫太岁者,年中天子,一岁诸如煞之尊,统正方位,延送六气,迁运四时,以成岁功,至尊无上,若人遇克冲压伏,皆为不祥之兆。运者,协和二十四气(廿四节气,般运一生休咎,扶持四柱,辅弼三元;运与流年,二者相为表里,乃人命祸福死生所系。岁用天元,运用地支,凡行好支运而日干伤流年天元,为祸轻;凡行不好运乃脱官运,而日伤岁干,为祸重”。

    综观以上所言之要义,我们可发现,古人相当重视太岁流年,认为太岁是统管世间一年之司神,最好不要随便去侵犯到它,俗语说:“莫在太岁头上动土”,就是这个意思。然而,太岁亦只不过是六十组记年干支中的一组,它和其余五十九组记年干支的重要性,并无多大不同,其唯一的差别是在“太岁乃流年的值星官”此点之上;这就好比军队里同一连的数名排长,其阶级地位皆相同,但每名排长却轮流值星的情形一样。    

    流年和大运、命局的关系相当错综复杂,它常为人命吉凶祸福的转折点或其关键之所系。我们推演命运,除了详观大运对命局之影响外,更不能忽略流年对大运,及流年对命局的影响。先天命局 (四柱八字)好比花草树木,大运好比阳光、空气、水份,而流年又好比阳光空气水份中的元素及能量之强弱多寡。植物要长得特别好,必须获得上列三件要素:(1)适量的阳光(2)充足的空气(3)PH值恰当的水份;三件要素若缺其一,植物之生长情形便将不良,甚至于无法生存。像地球上的南北极地区(缺乏阳光)、沙漠地区(缺乏水份)及高山地带(缺乏空气),其植物之生长皆稀疏寥落而不茂盛,有些甚至无法生长。即使三要素全备,有时也未必都能令植物生机蓬勃、繁荣茂盛,因为不正常的阳光(如辐射尘及折射光等)、不正常的空气(如气旋或台风等)、不正常的水份(如化学污水、硫磺水质等),皆能对植物的生存发展产生某程度之影响。

    大运流年跟命局的关系,正如同阳光空气水份跟植物的关系一样。一个很好的命造,倘不能得到好的大运或流年来辅弼,也难免遭时不遇,有志难伸,其成就势将大打折扣,这就像一颗品种优良的果树,未能获得充足的阳光空气水份滋养,其所结果实必也不尽理想,反之亦然。

    二、大运流年的并列法——由于流年乃隶属大运所辖(一组大运干支掌管十个流年),故凡推人命,流年与大运,永远是息息相关,难以分开的,所以一般命理学者均将流年与大运合称为“岁运”。

    因为每个命造上运的年龄均不一定相同,故而并非人人均以一岁~~十岁代表第一柱大运,十一岁~~二十岁代表第二柱大运……如此编制的?而是须以各人员正上进的岁时算起,每满十年更换一柱大运,始称正确,譬如前举例一中之某男命,是于出生后三年七个月上运,虚岁属五岁上运,亦即每逢庚年的立春后廿一日交脱大运,所以该男命第一柱大运所转的十个流年,应从五岁(庚辰年)的立春后廿一日开始一至十五岁(庚寅年)的立春后廿一日为止,其间的全足十年为第一柱大运“丙申”所辖;而从十五岁(庚寅年)的立春后廿一日开始~~~至廿五岁(庚子年)的立春后廿一日为止,这其间的全足十年则属第二柱大运“丁酉”所辖,从廿五岁(庚子年)的立春后廿一日开始~~至卅五岁(庚戌年)的立春后廿一日为止,这其间的全足十年则属第三柱大运“戊戌”所辖;……余类推。每柱大运前后共辖十一组太岁干支,然因最前面一岁与最后面一岁均不满于一年,像前例为首之岁是起运于“立春后廿一日”之后,末尾该岁是终运于“立春后廿一日”之前,首尾两岁合计恰为全足一年。故而每柱大运虽历经十一组太岁干支,但就其实际而言,恰为全足十年。

    这样说或许大家还不太容易明白,兹特再就上例绘出两种格式,说明岁运并列的一般性排法,提供给大家参考;当然,它的格式并不仅此两种,各位日后亦可就本身使用习惯及作业方便上,自行创制。

 范例:男命,生于民国廿五年六月十一日辰时

正官  丙子  癸食神

己偏印

偏财  乙未  乙偏财

丁七杀

日主  辛亥  甲正财

        壬伤官

            戊正财

伤官  壬辰  乙偏财

            癸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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